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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报纸阅览室免证阅览。
·期刊阅览室、成人书库、儿童书库、景宜书屋凭证借阅;勿携带各种包、袋进入期刊阅览室及书库(可在二楼值班室保管)。
·维护馆内卫生,请勿在馆区乱贴乱画及乱扔纸屑、果皮等杂物,不准吸烟。
·保持馆内安静,请勿喧哗。
·不准在馆内张贴。
·爱护书刊资料和一切公共财物,损坏须按规定赔偿。
·请自觉遵守高州市图书馆各项规定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。
高州市图书馆
开 放 时 间
周二至五: 上午 8:00至11:30
下午 3:00至8:30
周六、日: 上午8:00 至 晚8:30
办 证 须 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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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办理借书证须在图书馆三楼办证处填写借书证申请表。 2、申请表需严格、工整地填写,特别是身份证号栏(凭证件和证件号退书证押金)。 3、办证前必须理解代书板的正确使用方法。 4、凡办证已满一年者请携带一张照片和办证证件到办证处换领证。 5、请按下面要求填写申请表。
高州市图书馆借书证申请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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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身份证(学生证或户口簿)号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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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a单位(或学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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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 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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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a地 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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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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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办
证
类
型 |
aA证:押金50元,每次借书一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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条
形
码 |
| bB证:押金100元,每次借书两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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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cC证(儿童证):押金40元,每次借书一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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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dD证:押金30元,每次借过刊一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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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:
1. 借书证每证工本费、手续费、书刊折旧费和电脑管理费10元;
2 .没有身份证的学生要填写户口簿号码,学生要在“单位”栏填写学校、班级;
3. 填表后,持身份证等证件和一寸免冠近照一张到办证处办理借书证;
4. 根据自己的需要,在“办证类型”栏上画“√”;
广东省高州市图书馆外借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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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本馆书刊实行开架借阅。 2.持本馆发放的借阅证,即可办理书刊外借手续。 3.办理书刊外借手续时,请当面检查所借书刊是否有涂画、批注、圈点、撕页、污损等,如有上述情况,请向工作人员反映;否则还书刊时发现有上述情况,责任由读者自负,并按有关规定处理。 4.如发生超期,遗失、损坏、偷窃等情况,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。 5.外借书刊借期、册数、续借: 持有本馆中文借阅证的读者,外借书刊总册数不得超过2册,借期14天,图书可续借一次。 6.具体外借规则详见各外借处借阅规则。
书刊阅览规则
1.本馆书刊实行开架、借阅。 2.读者须持本馆借阅证、阅览证即可就室阅览。 3.读者进入各阅览室时,请仔细阅读相关“阅览规则”。 4.各阅览室的书刊除规定可以外借的以外,一律不准带出室,违者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。 5.读者应爱护书刊,不得在书刊上涂画、批注、圈点、撕页及损坏条形码,违者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。 6.各阅览室的书刊,阅览后请归还原处。
馆藏书刊资料遗失、污损赔偿规定
一、凡造成馆藏书刊遗失或污损者,须照章赔偿。
二、书刊遗失赔偿:
1.原则上应以完好无损的相同版本或修订本抵赔,每册另收原书刊价格的20%分编加工费。 2.对于不能按原书刊赔偿者,则根据书刊资料价值和出版时间决定赔款倍率: 3.多卷集图书资料按整套图书的定价赔款。
三、书刊污损赔偿:
视污损的轻重程度,按书价的10%至50%赔偿;若污损严重,使书刊资料不能继续流通,则按遗失条款赔偿。
四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,此前有关赔偿规定同时废止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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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借部
负责馆藏图书的外借、阅览、读者咨询、邮寄借书以及典藏和剔旧等工作;定期分析藏书使用和读者需求情况,向采编部门提供增补馆藏的信息;负责组织各种报告会、演讲会、讲座,宣传图书,指导读者阅读。 |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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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刊部
负责报刊的编目及典藏管理工作;设有现刊和过刊阅览室,开发报刊文献,为读者提供报刊的阅览、参考咨询及代查代译等项服务;建立、健全馆藏中文报刊专题特色数据库。 |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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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报纸室
免费为读者提供报纸阅览,共有各类报纸103种 |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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